不成功也没什么,就当打发时间了!
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。
宁楚格最擅长的,当然是自己前世的老本行——当医生。
可这明显是不现实的事。
她来到了这个时空,有了新的身份,要是突然医术高明,不仅会吓到人,说不定人家还以为她中邪了。
她现在时不时看看医书,又从外祖母那儿搬来了几箱祖传的医书研读,偶尔给人看看小病,或者拿个方子出来,无伤大雅。
要是再厉害一些,就很吓人了!
而且,皇子福晋的身份,也绝不允许她开医馆当大夫。
她便干干别的,打发打发时间了,免得成日里无所事事,胡思乱想。
宁楚格早就打算好了,她要好好经营自己的胭脂铺子,时不时捣鼓点新的东西出来,再和萦香一起投资点别的,小日子只会过得越来越滋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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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仙花、明矾、蛋白、明胶、蜂蜡……
宁楚格看着青梅帮自己准备好的东西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其他的也就罢了,天然明胶得来不易,那是由动物皮肤、骨、肌膜等结缔组织中的胶原部分降解而成的。
几个粗使的婆子在宁楚格指挥下,用那些东西熬了很久,试了很多回,才达到了宁楚格需要的标准。
虽然有青梅和青莲她们帮忙,宁楚格也忙到了快用晚膳时,才弄出了自己要的东西。
这玩意不能叫做指甲油,最多只能叫指甲漆,虽然看起来都是红色,但它和用来刷家具的红漆完全不一样。
宁楚格用自制的小刷子,慢慢往指甲上刷,这玩意看起来红,刷出来的指甲却是深粉色的,不是那么红。
相比之前弄出来的甲漆,这次加了蜂蜡的,凝固之后,没有像上回的那样出现裂纹了。
宁楚格特别有成就感,很快给自己十个手指头都涂满了。
“好看吗?”她转身望着青梅等人,笑着说道。
没想到胤禛就站在她身后。
宁楚格和其他那些养尊处优的夫人们不一样,她喜欢来这边捣鼓一些东西,所以指甲留的不长,涂上深粉的颜色后,显得手更白了。
“好看。”胤禛拉着她的手,笑着说道。
他这媳妇挺聪明的,虽然成日里捣鼓些没啥用的东西,但起码养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