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格来说,成义不算大院子弟,他当年只是和老妈一起租住在县府大院里,是外地人,而且年龄也比姜天他们大两岁。
刚开始,成义很看不上姜天这三个混吃等死无恶不作的小官二代,见面招呼都不打。
但有一次,姜天三人去成妈妈开的小烧烤店吃东西,见几个花臂的社会大哥吃霸王餐,当即毫不迟疑地冲上去,把他们打了一顿。
此后,四人的关系就好了起来,成了铁哥们。
后来姜天他们才发现,成义打架很厉害,当天他们出手完全多余,他一个人能暴揍三五个成年大汉。以至于成义就成了这个小团伙里的武力输出,他年龄又大一点,就被他们称为老大。
现在想起来,有次姜天在金陵被夏淼几个打手堵着,还是成义出手才救了他。
为了救他,成义一个人独战七八个混社会的大汉,身上被砍了好几刀。
直到在金陵念完大学后,成义才离开大院,和老妈一起回老家东北去了。
姜天那时候不懂,但现在回想起来,成义身上似乎有武道者的影子。
……
这次的聚会地点依旧是位于明月镇的英皇国际。
不过,与之前不同,现在这里已经成了甄帅的产业。
而甄帅也和所有服务人员说过,见姜天就好像自己来了一样,得伺候好了。
“姜先生晚上好,姜夫人晚上好!欢迎光临!”
姜天他们一进门,伺立在入门处两侧的店长、领班十几个旗袍美女一起齐齐鞠躬,委实宾至如归。
进了一个最好的总统包厢。
喝茶闲聊了一会儿,一名三十冒头的男青年推开门走了进来。
他浓眉大眼,身材高大魁伟,威猛十足。穿着一身旧旧的登山服,登山鞋磨损很严重,背着双肩背包,标准驴友打扮,只是脸色有点疲惫,满脸风尘之色。
“姜天、明旭、甄帅!想死兄弟了!”成义和大家一一拥抱,热情洋溢。
别人还没注意到,但姜天却发现成义走起路来一瘸一拐。
神识一扫,竟然发现他的右腿小腿已经截肢,装了假肢。
“成义,你的腿怎么了?”姜天心中一紧,皱了皱眉,沉声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