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?我得找地方医治伤口!”拉姆斯裤子里面还裹着一张布,他胯下伤口还没愈合,用来接尿和脓血,走路姿势看起来非常怪异。
“我来这里找人,找到后我就去厄斯索斯大陆!你想去吗?”小指头肩上扛着拉姆斯的手臂一瘸一拐费力地走着。
“我们两个算是共患难了,我觉得应该坦诚相对!”
拉姆斯现在有点自暴自弃,少了一条胳膊一个耳朵,还被阉割失去了男人的身份,如果不是小指头在,他真的想死了。
“我是一个通缉犯,你可以把我卖个好价钱。”
小指头停下,看着拉姆斯的额头:“只要去到东大陆,我们就不是通缉犯了,但我们额头上的烙印,注定我们两个只能去布拉佛斯,只有那里会接纳逃跑的奴隶。”
以拉姆斯的见识,他对东大陆不了解,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地方,心中又燃起了生的欲望。
刚刚自己把通缉犯的身份透露给了这人,现在也要抓住他的把柄才行,不然这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给卖了。
“你的身份也不一般,贵族老爷!”
“我吗?算是吧。”小指头想了想。
拉姆斯看着他脖子和脸上的皮肤,还有纤细的手,打算诈他一下:“贵族变成这样,逃犯的日子不好过吧?”
小指头愣了:“你怎么知道我是逃犯?”
既没承认也没否认,那就是逃犯无疑了,拉姆斯接着说道:“这些都是小问题,我打算去南方看看,听说玫瑰大道有很多盗匪,我打算去加入他们。”
两人相互试探,至今都不知道对方真实的名字,只确定对方是通缉犯,一番交谈,两人在赫伦堡分别。
小指头的财宝埋在赫伦堡附近,自己受了伤无法干体力活儿,那就先把赫伦堡里的士兵引出去,免得他们来巡逻,自己就有几天的时间慢慢挖。
小指头偷了一件衣服,用烂泥在衣服上写上:通缉犯培提尔·贝里席出现在河间地,断了一只手,正向南逃。
晚上把衣服扔进赫伦堡门房里,果然第二天大批的骑士就冲出城外向南跑去。
拉姆斯这边根本没有向南,而是向北到了哈罗威伯爵的小镇,他打算到盐场镇坐船逃走,首先就要引开追兵。他找了一个小孩去向城主告密:拉姆斯·雪诺出现在赫伦堡,特征是少了一个左耳。
两人的相互算计,两地领主都想独吞这份赏金和荣誉。可消息总会泄露,渐渐地知道信息的人越来越多,也引来了各种三教九流之人。
七国的通缉犯,一旦到了厄斯索斯大陆,就能随意活动,甚至成为当地人的英雄。
而厄斯索斯大陆的逃犯,理所当然地会往维斯特洛大陆跑。其中最著名的,要数常常在河间地活动的一个佣兵团:勇士团。因做事手法残忍,也被民众们称为血戏班。
血戏班平时什么工作都接,因做事不择手段任务完成率反而奇高!如果没有佣兵工作可接,就会干一些犯罪的事情,比如贩奴。
他们本身就是来自九大贸易城邦或奴隶湾,本身就是各种小偷、强盗。拉姆斯到达盐场镇后,由于偷窃手艺不太熟,在一次盗窃时被血戏班的人看到,在将拉姆斯暴打一顿后给关进了囚车里。
小指头藏宝地点非常隐秘,但国王大道一带都是农田,有一小片树林也是当地领主故意留下用来打猎的。
终于找到了挖掘的机会,烧掉了身上的藏宝图,趁着夜色去挖掘。可箱子里金币太多,一个人无法运走。小指头想了想,只拿了几十个金龙在身上,又忙碌了半天把土给埋了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