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幕,让杰斐逊和斯拉卡觉得毛骨悚然。
王英伦,则觉得荒诞至极。
他听说过,在美利坚的黑奴盛行的时代。
美利坚贵族,曾经把黑奴和印第安让,当成猎物一样猎杀,以此取乐。
但他没想到。
有朝一日,在美利坚的土地上。
亚洲华裔,成了开枪的贵族老爷。
而美利坚白人,成了猎物。
这一幕,让那些高华看到,也不知道他们会作何感想。
估计会直接破大防。
没过多久。
怡园饭店外,一片血腥。
没有一个红脖子,是站着的。
所有的红脖子,都跪在地上,蜷缩着,哀嚎着……像是牲畜。不少红脖子,一边哀嚎,一边痛骂。
“上帝啊,快来制止这个恶魔吧。”
“州政府……你们这群条子,都是畜生,我要像记者揭发你们。你们都被华人收买了,当了华人的走狗,美利坚的民众和自由,都被你们丢光了。”
“美利坚的天,怎么这么黑啊!”
……
斯拉卡跪在地上,身上的衬衫,被冷汗完全浸透。
杰斐逊,额头虽然全是冷汗。
但他始终把头仰着,始终保持着谄媚的笑脸。
“尊敬的先生,你开枪,打了这群红脖子,就不能再开枪打我了哦。”
“我是华人的朋友。”
“我觉得我本来应该是个华人的,只是生错了地方,”
林悠瞥了杰斐逊一眼。
嗤笑一声。
随后他扭头看向博斯克。
“少校,给我两辆足够把这些红脖子,都装进去的全挂货车。”
“再让你手下的这群人,帮我把红脖子们,都装进去!之后你们就可以撤了。”
博克斯再次一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