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敢拿档案说事,敢开除我,那我完全不用转普岗待五年。
这样的结果,正是我想要的。
眼前的办公室比起幽闭地狱和大灯炼狱好得不要太多。
过了好久,我才适应办公室的光线,脸上传来阵阵炽热的痛,那是皮肤被烤脱皮的后遗症。
喝了大半桶矿泉水之后,几乎干涸的身体终于有了一点点生机。
只是我的嘴皮脱皮严重,轻轻碰着一下就钻心的痛。
这不是最痛的。
最痛的,是手!
被勒紧的双碗肿得很高,连同我的手掌也肿胀了一倍,严重影响到我的血液循环,且伤及神经。
定格在二十六度的独立空调吹来暖暖的风,让熬了一天一夜的我生出无尽的疲倦。
可就在这时候,房门被推开!
一个长裙制服冷面记录员进来坐定位置,开了笔记本电脑,摆好摄像机。
奸凶恶毒的涂本森随后踏进房间!
今天的涂本森着装规范非常标准,头发一丝不苟,皮鞋一尘不染,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挑不出一丢丢毛毛病。
葡一进房,涂本森立马拉开窗帘。
霎时间,炽烈阳光直直照射在我脸上,将我变成墙壁上的一个黑点。
视线刚刚调过来的我遭受暴击,痛得我本就浮肿的眼睛几乎涨爆。
唰唰唰,涂本森接连摁下遥空开关,连着开了四面窗帘。
剧烈的光线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的照满大办公室,即便我紧闭双眼,也挡不住那刺瞎眼的灼烧剧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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涂本森随意冷漠看了我一眼,薄薄面皮紧紧绷着,像是个嗜血判官,迫不及待要将我送上菜市口。
随后,又有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进来。
黑夹克男人拎着公文包,大鼻子上出人意料的扛了副墨镜。
墨镜男犹如一潭死水,冷得叫人不敢多看第二眼。
他进来瞥瞥我,冲着涂本森说了两句。
涂本森似乎有些不情愿,但最终还是无奈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