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唐晓让他住回他的别墅。
他推开房门后,扭头对唐晓说道:“我会克服的。”
用她的话说,她不可能为了他不吃榴莲,唯有他来改变了。
给他一点时间,他肯定能克服对榴莲的厌恶的。
唐晓不接话。
他进了他的房间,随即把房门关上。
唐晓静坐了几分钟,才起身,关掉了客厅的灯,回自己的房里去。
一夜再无话。
隔天,唐晓起来时,弟弟和凌琛已经不在家里。
餐桌上压着一张字条。
她拿起字条来看,只见上面写着:我送小铮上学,再拐道去医院,送早餐给爷爷吃,然后回公司开个早会,我帮你和慕容小先生约好了时间,上午十点半在江城鉴定中心门口见面。
“这一次的字体写得工工整整的,像是印上去似的,肯定是练过书法的人。”
以前凌琛的字体都是龙飞凤舞的,她看得很吃力。
凌琛之于她来说,现在真的是一本书,书的内容,她都不知道,需要耐心地,慢慢地翻阅。
希望翻阅下去能带给她更多的惊喜吧。
厨房里给她留着早餐,不是凌琛做的,是他让周叔送过来的。齐聚文学
因为冰箱里放着未吃完的榴莲肉,他一时间还是很难接受那味道,故而没有亲自准备早餐。
唐晓自己一个人吃完了早餐,想起昨晚没有吃完的榴莲肉,她拉开冰箱门,准备把那两瓣的榴莲肉带去给好友吃,素素也很喜欢吃榴莲的,要不,她们俩怎么会成为好闺蜜呢,臭味相投嘛。
当她拉开冰箱门后,却没有看到她昨晚放回冰箱里的榴莲肉。
“我明明是放回冰箱的,怎么找不到了?自己长腿跑了?该不会是被那男人扔了我的吧?”
想到这个可能性,唐晓赶紧跑回房里看那几个还没有开的榴莲,幸好,几个榴莲还在。